近日,中国民航局发布通知五八策略,自6月28日起,禁止旅客携带没有3C标识、3C标识不清晰、被召回型号或批次的充电宝乘坐境内航班。7月2日,中国民航局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,发布这项紧急通知有多方面考虑。
一是今年以来,全球民航发生多起由旅客携带充电宝引发的不安全事件。截至目前,2025年中国民航已发生15起旅客充电宝起火冒烟的事件,给航空安全和旅客生命财产造成了严重威胁。
二是充电宝中含有的锂电池具有固有的危险性。锂电池一旦受到外部因素干扰,极易引发内部短路,进而产生大量热量,可能引发电池热失控,导致起火、爆炸,且具有起火快、威力大、扑灭难等特点。
三是电池产品质量参差不齐。近期,国家市场监管总局通报移动电源质量国家监督抽查情况,在抽查的149批次移动电源中发现有65批次产品不合格,不合格率占比达43.6%,使用时存在较大安全隐患。对明确有质量缺陷的锂电池产品不可以进行航空运输,体现了民航业对安全隐患“零容忍”的态度。
关于此次紧急通知未设置分步管控“缓冲期”的原因,中国民航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目前,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已对存在质量问题的充电宝采取撤销或暂停3C认证等监管措施,而充电宝召回工作需要一定时间过程。在此期间,存在安全隐患的产品一旦进入航空运输环节,将对航空器、旅客及客舱安全构成严重威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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